一、收费办法:
1.我园依据北京市统一公办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幼儿在园期间按月进行收退费。
2.各项收费包括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和被褥等生活用品费,如果需要电子发票,请家长提供手机号及邮箱(每年九月统一登记,由财务室按时发送)。
根据教委规定,幼儿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标准为900元/月,因幼儿园自身原因或确属幼儿患病,或转、退园,造成幼儿连续缺勤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时,退还月保育教育费的二分之一;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育教育费。
幼儿伙食费按月收费,实收实支,目前标准为500元/月,根据幼儿考勤情况进行收退费核算,如果本月出勤不满,涉及退费情况,按22元/天标准会在下月伙食费收取中直接抵扣。
二、财务对外办公电话:010-62771766(本部园)010-82751905(双清苑分园)
三、每学年初(9月初),园所统一为在册幼儿办理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保险。
四、幼儿园收费公示:
幼儿园收费公示
收费单位: 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保育教育费 | 900元/生 | 京发改规(2012)4号 | 按月收取 | |
代办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500元/生 |
| 按月收取 |
生活用品费 | 被褥费530元/生 |
| 幼儿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实收实支,据实收费 | |
幼儿外出 活动费 | 根据实际发生 费用确定 |
| 看演出、参观、出游等 | |
延时服务费 | 70元/次 |
| 按学期收取 |
注:1.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保教费在幼儿园通知放假、幼儿生病、住院提供相关证明后酌情退费;伙食费实收实支,根据幼儿出勤,按天结算。
2.本园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按照《北京市市对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22〕1348号)文件,享受北京市市级生均补助,市级补助标准为1000元/月*生,预计全年北京市补助总金额为1675.2万元;按照《海淀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资金支持办法》(海教发〔2023〕1号)文件,享受海淀区区级生均补助,区级补助标准为500元/月*生,预计全年海淀区补助总金额为837.6万元。
服务监督电话:62771766 价格举报电话改为:12315、12345
监督举报电话: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68980166
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