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以园为本的家教指导大纲的研究

| 分类: 教育论文

晏 红

  [摘要]本文在家庭教育指导课题研究的基础之上,发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中指导过程的缺失对提升家园共育水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探索制定了一个以园为本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使之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相结合,把家园共育纳入园本课程建构中,提高了家园共育工作的系统性,促进了园本课程建构的完善性。本研究在家教指导研究与家教指导工作和幼儿园工作紧密结合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对于探索家庭教育指导体系中的“指导过程”具有理论研究启发意义,对于基层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家园共育 家庭教育指导 园本课程建构

   在幼儿园常规工作中,家园共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广大教师在家园共育方面所探讨的工作形式、方法与技巧丰富多彩,提高了家园共育的质量和效果。但是深入研究发现,家园共育的实践与研究需要突破一个发展的瓶颈,以使家园共育思路和工作展开新的局面。

   一、课题研究引出的新问题

   2003年12月,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独立承担了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十五”立项课题——《对高学历家长指导内容和形式的研究》。该课题在托、小、中、大班四个年龄段分别选择了一个实验班,做相关的子课题研究。实验班教师开拓进取、创新思维、扎实工作,分别形成与本班幼儿特点和教育目标密切结合的子课题研究项目,它们是“以幼儿为主体的网络式家庭教育主题活动课程探索”、“家园共育幼儿发展中的特殊现象”、“引导家长教养均衡的探索”、“网络式主题活动课程中的‘师、幼、亲’三维互动探索”。一个学期以后,教师们围绕这些项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按照课题研究计划,准备收集素材整理为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论文。这时,尴尬的问题出现了。

   一般情况下,课题班教师整理书写案例都有一些基本内容和结构,例如:研究的必要性、研究目标、研究过程、研究结果等。其中,教师在书写研究目标的时候感到很茫然,因为研究目标的制定需要一定的依据,例如《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北京市)或者《幼儿园托班教养工作大纲》(北京市)。但是以上文件主要是以幼儿园教育为中心的保教工作要求,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要求比较笼统和宽泛,与教师们细致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比,显得有些架空。于是大家又找来《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部)和《北京市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大纲》,但是这两个文件是以家长为指导对象的,目的是指导家长怎样做好家庭教育;而教师所做的工作是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那么就应该有这样一个文件,即以教师为指导对象,指导教师怎样帮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这样,教师的家长工作和家园共育工作才会有更好的系统性和高瞻远瞩的站位。

   以上发现的新问题恰恰反映了我国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中的缺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李洪曾认为,一个完整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应该是这样的:

  组织者 → 指导者 → 家长 → 孩子 →

   组织过程 指导过程 教育过程 发展过程

  此图的基本含义可以简述为:组织者按照一定的规划,对家庭教育指导者进行工作指导,家庭教育指导者得到相应的培训和学习后,对家长进行指导,家长的指导水平获得提高,最后,孩子的发展受到家长的积极引导。

   对幼教系统而言,制定《规程》和《纲要》的部门相当于“组织者”,对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园共育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规程》和《纲要》,此即“组织过程”。“指导者”相当于教师或者其他指导部门,指导者怎样指导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一环,而《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和《北京市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大纲》是“教育过程”的要求,即直接以家长为对象,指导家长怎样做好家庭教育。至于教师怎样指导家长这一“指导过程”的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是不具体的,与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有一定的距离。这说明教师做家园共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是凭借工作经验进行的,而且工作思路比较零碎,工作方法缺乏相应的系统要求与指导,现在需要对指导者(即教师)怎样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有一个总的原则、规划、要求。

   基于以上需要和认识,《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诞生了。

   二、提升家园共育的理论性和系统性

   经过几年的幼教改革,幼教工作者对《纲要》的内容和结构已经谙熟于心,《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便以《纲要》为蓝本,融合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成果,参考其他相关文件,立足本园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引领全园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观念和认识再上一个新台阶,把家园共育工作推向深入和系统。其各个部分简要解说如下。

   “总则”部分第一条明确了本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总体指导思想——打造清华幼教品牌,实施素质教育。其他条目都来源于幼儿家庭教育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是把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总体上的理论指导。

   “指导内容与要求”分别以幼儿和家长为指导对象分为两个部分,这与《纲要》以幼儿园教育为中心有所不同,是由家庭教育指导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在“以幼儿为主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与要求”中,要求教师将幼儿的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日常课程建构中,使幼儿园教育的五个领域在家园共育中都有相应的内容、合理的延伸和迁移,真正达到家园同步发展。在“以家长为主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与要求”中,抓住家长影响幼儿发展的三个关键要素——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和教育方法,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

   “组织与实施”是对家园共育一般形式与方法的指导,并对北京市早期教育指导工作精神也有具体反映,而且与清华大学附属幼儿园的自身特点紧密联系。

   “反馈与评价”是对家园共育结果的要求,注重反馈与评价是家园共育水平呈螺旋上升与发展的关键。

   三、提升园本课程建构的全面性和完善性

   经过园本培训和教师的实践,实验班教师以及全体教师都认识到,家园共育应该有更加广阔的思路,它不仅仅是家长接送幼儿期间的谈话、以问题为中心的电话联系和每月一次的家长开放日,家园共育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有更加宽广的舞台,其中把家园共育融入幼儿园课程建构是教师获得的核心观念。

   先进的幼儿园课程不仅以幼儿为本关注课程的建构,还关注在幼儿成长过程中发挥作用的重要他人(important others),如教师和家长。其中家长作为幼儿园课程建构主体之一,其自身素质的发展与幼儿的发展密切相关,家长在课程建构中的参与水平与幼儿园课程建构水平密切相关。因此,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幼儿园课程建构过程中,是现代幼儿园课程改革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课题,这项尝试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和前瞻性。

   家长在这种开放式的幼儿园课程中不是被动的旁观者或初级的配合者,而是可以积极主动参与到课程的推进过程中,进而成为使课程向纵深发展的合作伙伴和研讨对象。因此,这一课程不仅具有传统课程丰富、密集的师幼互动,还有频繁的、高质量的亲子互动、亲师互动,把家庭教育指导的双重对象(家长和幼儿)有机地融入到课程建构中,使家庭教育指导过程自然展开,而且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使之成为促进“幼、师、亲”三者共同成长的载体,也成为创新家庭教育指导研究和实践的载体。

   因此,当家园共育与园本课程建构相结合以后,既有利于提高家园共育工作的系统性,也有利于促进园本课程建构的完善性。

   四、提高教师家园共育的专业性和自觉性

   经过《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学习与实践,教师对家园共育工作有一个更加高远的把握,思路变得系统,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更有针对性,与课程和日常工作结合得更加自然和密切,自觉学习家庭教育学专业理论的教师更多。有些善于反思和喜欢研究的教师还做出了相当有特色和实效的家园共育方案、案例和论文。例如,家园共育案例《我爱我家》、《呵护普通儿童的心理健康》,家园共育专题研讨会《家长关于知识学习的教育观念调查》,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压岁钱的管理与使用》,班级家园共育小报《家园互联周报》……还出现了许多家园共育方面的研究论文,有18篇获得北京市或者海淀区的论文评比奖,有2篇论文获得全国论文评比一等奖,有些案例在区、市或国家级的研讨活动中宣讲,获得好评。家园共育工作更加具有丰富性、系统性和专业性,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新局面。

   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实践促进理论发展。随着教师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的推进,《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将不断修订得更加全面和完善。

   五、启示

   本研究对于探索家庭教育指导体系中的“指导过程”具有理论启发意义,对于基层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在指导一线教师怎样做好家庭指导工作方面,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指导实践操作上,都应该引起相关部门、机构、专家和幼儿园领导的重视,引导广大教师把家园共育工作由经验性上升到理论性,由零碎性上升到系统性,进一步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使家园共育水平和质量更上一层楼!

  附:

   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

   家 庭 教 育 指 导 大 纲

   (试行)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切实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北京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使清华幼教深入实施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大纲》。

   二、完整的幼儿教育包括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幼儿园教育、幼儿家庭教育和幼儿社会教育,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促使三者形成合力才能形成优质的幼儿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指导家庭教育是教育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幼儿园作为正规的幼教机构,有责任关注和指导幼儿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幼儿园教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清华幼儿园地处知识分子密集的清华园社区,要与幼儿家长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家长是幼儿园教育的支持者、建议者、参与者与合作伙伴。

   五、家庭教育指导具有双重对象:幼儿及其家长。幼儿园指导幼儿形成与家庭相关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要善于在与幼儿家长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之上,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态度,实施科学的家庭教育行为和方法。

   六、家庭教育指导要使幼儿、家长和教师在这一过程都能获得促进人一生持续发展的有益体验,关注幼儿和家长的个别差异,为优质的幼儿园教育和优质的幼儿家庭教育服务。

   七、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社区的密切合作,向社区辐射幼儿园的优势教育资源,不断提高3~7岁入园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主动承担并积极创新0~2岁社区散居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八、主动积极地开展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研究,为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服务;生动活泼地开展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幼儿园教育服务;富有开创地开展幼儿园教育工作,使幼儿得到全面和谐的启蒙教育。

   第二部分 指导内容与要求

   一、以幼儿为主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

   对幼儿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纳入日常的幼儿园教育工作中,幼儿园教育相对地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在家园共育中家庭教育指导与此要有相应内容,使科学的幼儿园教育在家庭中得到合理延伸和迁移,也使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在幼儿园得到利用和开发。

   (一)健康

   1.培养幼儿像在幼儿园一样,在家里同样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睡眠、按时起床、安静入睡、睡姿正确,饮食定时定量,细嚼慢咽,不挑食、不偏食、不吃零食。

   2.培养幼儿像在幼儿园一样,在家里同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保持服装整洁和环境整洁,坐姿、站姿、行姿、阅读和画画姿势正确。

   3.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教育幼儿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积极参加户外活动。

   4.帮助幼儿掌握家庭用品的安全使用知识和技能,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孩子乐于接受体检与预防接种,鼓励孩子不怕打针吃药。

   5.知道家长的姓名和职业、家庭住址和电话,与陌生人打交道有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

   6.培养幼儿健康的心理素质,及时发现幼儿的特殊心理现象,善于矫正幼儿的普通心理问题。

   (二)语言

   1.培养幼儿与家长讲述幼儿园生活的兴趣。

   2.培养幼儿与教师讲述家庭生活的兴趣,教师从中寻找家园共育的切入点。

   3.对家长说话有礼貌,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4.喜欢和注意倾听家长讲话,如果不理解家长的话,知道怎样提问。

   5.培养幼儿对家庭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

   6.鼓励幼儿在家里积极读书,并愿意在幼儿园分享读一本好书的快乐。

   7.对有语言障碍的幼儿给予特别关注,与家长密切配合,积极帮助他们提高语言能力。

   (三)社会

   1.培养幼儿爱父母、爱家庭、爱家乡、爱祖国的积极情感。

   2.在家里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爱劳动,不依赖家长。

   3.能够初步理解家长对自己付出的辛苦和爱,喜欢对家长表达自己的爱。

   4.做错了事情能认真听取家长的批评,并努力改正。

   5.知道珍惜家长的劳动果实,不破坏、不浪费、不挑剔。

   6.喜欢与家长一起做事和游戏,培养与人合作交往的能力。

   7.学习礼貌待客,喜欢家长的客人或其他小朋友到自己家里来。

   8.学习礼貌做客,愿意到别人家里做客。

   9.教育孩子像爱护家里的用品一样爱护公共财物。

   10.养成热爱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情感。

   (四)科学

   1.对家庭日常生活中的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能用适当的方式向家长、老师和同伴交流自己的发现。

   3.喜欢感受家庭生活中的数量关系,体验数学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

   4.对家庭和社区的动植物有爱心,珍惜自然资源,培养初步的环保意识。

   5.喜欢通过家庭媒体了解美妙的大千世界。

   6.对事物有积极的探究热情。

   (五)艺术

   1.能初步感受家庭环境和生活中的自然美。

   2.乐意与家长一起参观各类展览馆、博物馆、风景名胜等。

   3.喜欢用唱歌、舞蹈、绘画、手工等各种方式向家长表达自己的感受与情感。

   4.喜欢通过家庭媒体欣赏音乐、美术与可理解的文艺作品,培养初步的审美能力。

   二、以家长为主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

   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和教育方法直接影响幼儿的健康发展,教师要在观察与交流的基础上,善于分析家长的家庭教育现状,通过合适的渠道和策略,给家长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家长的教育观念

   1.教育孩子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家园密切配合才能教育好孩子。

   2.幼儿家庭教育是全面的启蒙教育,过多地强调知识和技能不符合幼儿教育规律。

   3.幼儿家庭教育以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为主,注重品德培养,维护孩子的心理健康。

   4.幼儿园教育是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幼儿家庭教育是养育与教育相结合,养中有教,教中有养。

   5.把爱护孩子与培养自主意识结合起来,不包办代替。

   6.把家长爱孩子与孩子爱家长结合起来,培养孩子的爱心和合作意识。

   7.创设和谐的家庭环境,使孩子情绪愉快,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

   8.尊重和维护孩子的学习兴趣,培养多方面的兴趣。

   (二)家长的教育行为

   1.家长注重自身的榜样示范作用,处处以身作则。

   2.家庭成员的教育行为要一致,发挥家庭成员的教育合力。

   3.把家长的威信与民主的家风有机结合起来,既不武断又不放纵。

   4.注重孩子的个别差异,不盲目与其他孩子攀比。

   5.积极参与幼儿园和社区组织的亲子活动、培训活动,开阔孩子的眼界。

   6.积极学习科学的幼儿教育知识,结合自己孩子的特点,因材施教。

   7.教育行为既要考虑满足孩子的当前需要,还要考虑孩子的未来需要。

   (三)家长的教育方法

   1.以表扬等正面教育为主,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同时把握批评等负面教育的度,不能伤害幼儿的自尊心。

   2.对幼儿的特殊表现进行科学的理解和分析,采用适宜的教育策略。

   3.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资源对幼儿进行教育,带领幼儿亲近大自然。

   4.选择适宜的玩具材料和游戏活动,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5.注意观察教师和其他家长的教育方法,善于结合自己孩子的特点采用灵活的方法。

   6.善于发挥家长自身的优势资源,为孩子提供富有个性的成长环境。

   7.善于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发展变化,调整家长的教育方法。

   8.了解和尊重幼儿的心理特点,避免用成人思维方式管教孩子。

   第三部分 组织与实施

   一、幼儿园为所有在园幼儿及其家长提供服务、关怀与指导,主动为每一个幼儿及其家长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二、清华园社区0~2岁散居儿童及其家长也是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对象,要有计划地开展生动活泼的指导活动。

   三、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过程,要善于利用高学历家长和清华大学社区的独特资源,发展家长志愿者队伍,与家长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四、把家庭教育指导研究与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研究的眼光观察和分析实践,以实践的精神检验和促进研究。

   五、在园本课程建构中,综合考虑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教育需求,优化幼儿教育环境,使幼儿得到统一、和谐的发展。

   六、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常规工作内容和形式,积极创新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形式。

   七、家庭教育专题指导与日常渗透教育相结合。

   八、教师与家长既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是合作伙伴关系。教师过硬的专业水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娴熟的沟通技能,是获得家长信任的关键。

   九、家庭教育指导要与0~2岁儿童的养育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

   第四部分 反馈与评价

   一、家庭教育指导评价是反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必要手段,有利于幼儿园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教师、幼儿和家长的共同进步。

   二、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

   三、评价以教师自评和家长参评相结合,以幼儿的发展为基本点,检验工作是否促进幼儿获得积极、主动的发展。

   四、家庭教育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关注幼儿及其家长的个别差异性,设计科学的指导方案,使幼儿及其家长得到切实的进步。

   五、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反思水平,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得到提高。